履約價是用來決定選擇權履約條件及給付金額的契約參考價格。實物交割買權的持有人可按此價格買入標的;賣權持有人則可按此價格賣出。現金結算選擇權用履約價計算支付金額,而非移轉標的。
與標的價格比較
普通買權及賣權的價內外狀態,由履約價與相關標的價格的關係決定。標的價格高於履約價時,買權具有內含價值;低於履約價時,賣權具有內含價值。
假設買權履約價為 100 USD,到期參考價為 108 USD,每單位標的內含價值為 8 USD。若買方每單位支付 10 USD 權利金,到期結果為每單位虧損 2 USD,尚未計入其他成本。總金額須依合約乘數計算。
契約條款,不是訂單觸發點
履約價與選擇權權利金、停損單觸發價分開。觸及履約價不會使所有選擇權自動履約;實際處理由履約型態、截止時間及結算程序決定。
掛牌系列的履約價通常維持不變,市場權利金則持續變動。不過,契約指定的調整事件可能改變條款。欲換成另一履約價,通常需結束或沖銷原選擇權,並交易另一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