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險是增加預期能抵銷風險的曝險,以降低某項金融風險的過程。目的通常是讓現有持有資產、未來購買或未來出售,較少受到不利市場變動影響。
從要保護的風險出發
資產持有人可能賣出期貨,以降低價格下跌曝險。預計未來買入資產的人,可能買入期貨以防購買成本上漲。選擇權提供另一種方式:買入賣權可防護部分下跌風險,但須支付權利金。
適合的工具、數量與期間,取決於原本的曝險。若原資產已出售,原先用於避險的期貨空頭卻仍未平倉,它就可能成為新的投機部位。
保護很少完全吻合
現貨與衍生品價格可能不同步,造成基差風險。到期時間不符、選擇權敏感度改變、執行成本與資金費,也可能改變結果。即使整體經濟部位大致受到保護,衍生品避險仍可能要求追加抵押品。
避險可能犧牲有利價格變動帶來的收益,或產生明確成本。因此,成效應依合併部位降低了多少風險來評估,而不只是看避險部位本身是否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