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競價是在一段期間內收集買賣委託,再以單一競價價格集中撮合符合條件的委託。在交易所語境中,委託先累積至撮合時點,而非送達後持續逐筆成交。
如何決定價格?
常見方法是選出可成交數量最多的價格,再用其他規則處理同量價位或買賣失衡。符合資格的委託以選定價格成交,分配規則決定可用數量如何分配;不是每張送出的委託單都一定成交。
預估價格會隨委託新增或撤回而改變,只是可能結果的估計,不是已完成交易。有些場所會在最後階段限制撤單或新增委託,因此須留意目前競價階段。
市場為何採用集合競價?
集中委託可在市場開始交易時匯聚買賣意願,協助價格發現。撮合後未成交的委託,可能保留至連續交易,或依規則取消;若未滿足必要條件,競價也可能失敗。
期間、可用委託類型、價格控制及費用因場所而異。集合競價不保證公允估值,也不防止後續波動。此處的意義不同於買家不斷加價競標單一物品的一般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