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在野黨議員提議將加密貨幣獲利22%稅率的開徵時間延後至2030年1月1日,比現行起始日期晚了三年。
此舉與剛重申計劃於2027年開徵加密貨幣稅的政府立場相衝突。約有1300萬南韓人買賣加密貨幣,年度獲利超過250萬韓元(約1800美元)者將須納稅。
鄭議員修正案將加密貨幣稅延至2030年 該法案由在野陣營國民力量黨議員鄭成國提出。鄭議員計劃修正《所得稅法》,保留稅收條款,但將生效日期從2027年1月1日改為2030年1月1日。
他表示,立法者和稅務機關需要額外三年時間完成虛擬資產稅制架構的檢討、加強投資人保護,並建構公平課徵加密貨幣稅所需的系統。
他主張,法定截止日期如期到來,並不足以構成開始徵稅的理由。首先,納稅人需要一個可行的制度。
這項提案提出不到一週前,經濟財政部才敲定2026年稅制改革方案,並未再延後加密貨幣稅。
兼任副總理的財政部長崔相穆於7月29日在國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會議上明確表達了政府立場。崔相穆表示:「目前我們正按計劃從明年開始課稅。」
南韓對加密貨幣獲利課徵22%稅率 該稅制預計於2027年實施,將出售或借出比特幣、以太幣等加密貨幣所得視為「其他所得」。
22%的稅率合計為20%的國稅加上2%的地方稅。僅在年度收益超過250萬韓元免稅額時才適用。
財政部舉例說明,某交易者一年內從比特幣賺取500萬韓元,扣除250萬韓元免稅額後,剩餘的250萬韓元須繳納55萬韓元稅款。2027年所得將於2028年5月申報。
由於加密貨幣所得被歸類為雜項所得,虧損無法結轉,因此交易者若某年虧損、隔年獲利,仍須就後來的獲利納稅。
崔相穆的回應是,股票交易同樣沒有虧損結轉機制,並表示政府會在稅制實施後視需要檢討此問題。
國民力量黨另一項由議員宋彥錫於3月19日提出的法案,則主張將加密貨幣所得稅條款從法律中完全刪除。
該黨認為廢除是基於公平性問題,主張對加密貨幣獲利課稅、而普通股票獲利實質免稅,是對兩個投資市場的差別待遇。
崔相穆指出,美國、日本和英國將加密貨幣視為資本利得課稅,但南韓沒有資本利得稅制度。
首爾的立法者於2020年通過加密貨幣稅條款,原定2022年實施,其後延至2023年、2025年,最終延至2027年。
國稅廳已成立專責數位資產部門。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南韓將從明年起開始接收參與轄區提供的本國居民境外加密貨幣活動資料。
日本、德國和法國是參與的48個轄區之一。
最聰明的加密貨幣人士已訂閱我們的電子報。想加入嗎?立即訂閱。
